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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學習宣傳首屆全國教書育人楷模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活動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1-05-31 //echo ;?> 來源:教育廳網站點擊:
關于組織開展學習宣傳首屆全國教書育人楷模
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活動的通知
閩委教宣〔2011〕25號
各設區(qū)市委教育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管委會辦公室,各高校、省屬中職學校、廳屬各單位(學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國教育系統(tǒng)范圍內,每個月開展一次宣傳“首屆全國教書育人楷模”的“每月一星”活動。今年6月份,由我省負責組織策劃開展在全省教育系統(tǒng)學習、宣傳首屆全國教書育人模范、三明特殊學校校長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的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習宣傳活動的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在全國教育工作會和2010年教師節(jié)期間重要講話、胡錦濤總書記在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大力推進教育規(guī)劃綱要落實和教育系統(tǒng)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開展。持續(xù)深入宣傳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先進事跡,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氛圍。以學習宣傳活動為載體,充分調動全省教育系統(tǒng)工作人員積極性,引導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以實際行動向黃金蓮同志學習,推動教育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精心組織好學習宣傳活動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廳高度重視學習、宣傳黃金蓮同志的先進事跡,積極推廣她的先進工作經驗。6月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將通過報紙、電視、廣播、互聯(lián)網等主流媒體,集中宣傳報道黃金蓮同志的先進事跡、組織撰寫將由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發(fā)行,反映首屆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先進事跡報告文學集中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的章節(jié),并組織師生與黃金蓮同志座談、對話以及其它的新聞采訪活動和圖片展覽、宣傳。
各地、各校要以“學習楷模事跡 推進教育發(fā)展”為主題,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準確把握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的精神實質和主要特點,注重學習宣傳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要通過召開學習宣傳首屆全國教書育人楷模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座談會,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先進、找差距、促工作,推動教育事業(yè)科學發(fā)展。
二要加大宣傳力度,主動聯(lián)系中央駐閩媒體單位及省內新聞媒體,充分利用校內廣播、電視、網絡、校報、?、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學習活動情況報道,營造學習宣傳活動的濃厚氛圍。
三要把學習黃金蓮同志先進事跡與當前深入進行的“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相結合,把學習典型與提高工作能力轉變工作作風相結合,切實使學習、宣傳活動達到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激勵和鞭策廣大教師員工愛崗敬業(yè)爭當教書育人楷模的目的。
三、加強對學習、宣傳活動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校要重視學習、宣傳黃金蓮同志先進活動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前貫徹落實教育中長期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當前中共和省委作出的關于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認真制定和實施學習、宣傳方案,使學習、宣傳月活動,切實達到振奮精神、轉變作風、推動教育事業(yè)改革和發(fā)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的目的。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